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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立板橋托兒所延長收托費用及減免收費福利措施


一、本標準係依據新北市政府100722日北府社兒字第1000768439字第號函發布新北市立托兒所收退費應行注意事項辦理。


二、收費基準


收費依收托類型不同而異,收托類型有半日托育、全日托育、全日+延托


()、一般幼生收費基準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1.新北市立板橋托兒所100學年度上學期收費明細表



【全學期:100815日至101( 1月13



項 目



半 日 制



全 日 制



全日制+延托



學費(保育費)



4,500



7,000



7000



延托費



       0



    0



   5000



活動費



      750



1,000



  1,000



工作材料費



1,250



1,500



  1,500



餐點代辦費



2,750



7,500



  7,500



 



1,500



1,500



  1,500



總   計



   10,750



  18,500



23,500



*活 動 費:半日制月收150元;全日制月收200元(全學期收費)



 工作材料費:半日制月收250元;全日制月收300元(全學期收費)



  餐點代辦費:半日制月收550元;全日制月收1500元(全學期收費)



        費:全學期收費1500元(每月收300元)



*幼童團體平安保險依政府公開招標後之收費標準 



*全日制幼兒若須延托(時間下午四時至六時),月收延托費1000元,



 本學期繳交5個月共5,000元。



 


100學年度各項費用之減免,以繳費當時所具之證明文件為依據,逾期概不追溯。



 


()、減免收費原則:滿五足歲幼童(940902~950901)依當年度教育部


      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」辦理減免或補助。


1.  大班幼童學費免繳


2.  低收入戶大班幼童全部費用免繳。(請附100年低收入戶證明)


3.低收入戶中小班幼童免學費。(請附100年低收入戶證明)


三、退費基準


()錄取幼生因故無法入所就托者,如開學日前已繳費,並於開學日前提出放棄就托並申請退費者,應全數退還。幼生於開學日後因故離所者,其退費方式如下:


  1.學費與幼生活動費入所後未逾二週者退三分之二;入所後滿二週未逾四週者退二分之一;超過四週者不予退費。


  2.幼生材料費:入所後未逾四週者,已製成成品者,發還成品,未製成成品者,應退還代辦費;超過四週者,不予退費。


  3.餐點代辦費、雜費:按月退費,當月不予退費。


()、幼生若期中入所者,全學期收費項目按月數比例計算;月費項目按月數比例計算。


()、幼生因故連續請假或因法定傳染病、流行疫情達7日以上(含例假日)者,依請假日數,按每月30日為基準,退還餐點代辦費。





舊生運動服室內鞋登記



學期登記代辦物品


*運動服(冬夏季)


*室內鞋、書包


*餐具組(餐袋、蓋子)


小朋友長大了尺寸太小了,需要者 向 老師拿取登記表登記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請考慮清楚大小尺寸後再填寫。


登記統計時間


100/08/15開學日至100/08/26截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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