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立板橋托兒所延長收托費用及減免收費福利措施
一、本標準係依據新北市政府100年7月22日北府社兒字第1000768439字第號函發布新北市立托兒所收退費應行注意事項辦理。
二、收費基準
收費依收托類型不同而異,收托類型有半日托育、全日托育、全日+延托
(一)、一般幼生收費基準
1.新北市立板橋托兒所100學年度上學期收費明細表 | ||||
【全學期:100年8月15日至101年( 1月13日】 | ||||
項 目 | 半 日 制 | 全 日 制 | 全日制+延托 | |
學費(保育費) | 4,500 | 7,000 | 7000 | |
延托費 | 0 | 0 | 5000 | |
活動費 | 750 | 1,000 | 1,000 | |
工作材料費 | 1,250 | 1,500 | 1,500 | |
餐點代辦費 | 2,750 | 7,500 | 7,500 | |
雜 費 | 1,500 | 1,500 | 1,500 | |
總 計 | 10,750 | 18,500 | 23,500 | |
*活 動 費:半日制月收150元;全日制月收200元(全學期收費) | ||||
工作材料費:半日制月收250元;全日制月收300元(全學期收費) | ||||
餐點代辦費:半日制月收550元;全日制月收1500元(全學期收費) | ||||
雜 費:全學期收費1500元(每月收300元) | ||||
*幼童團體平安保險依政府公開招標後之收費標準 | ||||
*全日制幼兒若須延托(時間下午四時至六時),月收延托費1000元, | ||||
本學期繳交5個月共5,000元。 | ||||
*100學年度各項費用之減免,以繳費當時所具之證明文件為依據,逾期概不追溯。 | ||||
(二)、減免收費原則:滿五足歲幼童(940902~950901)依當年度教育部
「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」辦理減免或補助。
1. 大班幼童學費免繳。
2. 低收入戶大班幼童全部費用免繳。(請附100年低收入戶證明)
3.低收入戶中小班幼童免學費。(請附100年低收入戶證明)
三、退費基準
(一)、錄取幼生因故無法入所就托者,如開學日前已繳費,並於開學日前提出放棄就托並申請退費者,應全數退還。幼生於開學日後因故離所者,其退費方式如下:
1.學費與幼生活動費:入所後未逾二週者退三分之二;入所後滿二週未逾四週者退二分之一;超過四週者不予退費。
2.幼生材料費:入所後未逾四週者,已製成成品者,發還成品,未製成成品者,應退還代辦費;超過四週者,不予退費。
3.餐點代辦費、雜費:按月退費,當月不予退費。
(二)、幼生若期中入所者,全學期收費項目按月數比例計算;月費項目按月數比例計算。
(三)、幼生因故連續請假或因法定傳染病、流行疫情達7日以上(含例假日)者,依請假日數,按每月30日為基準,退還餐點代辦費。
舊生運動服室內鞋登記
*運動服(冬夏季)
*室內鞋、書包
*餐具組(餐袋、蓋子)
小朋友長大了尺寸太小了,需要者 向 老師拿取登記表登記
※ 請考慮清楚大小尺寸後再填寫。
登記統計時間
100/08/15開學日至100/08/26截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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